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湿冷的回忆(39)(第1 / 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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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听从季律师的建议,向法院申请阅卷.

因此取得我妈及对方律师具状控告我的理由,居然是说我办理补发户口名簿,就是为了让我家大宝入学..

但是我申办补发户口名簿是12月..可是9月大宝就入学了.这明显的与事实不符.

接着我与夫人在群组大量对话纪录中,找寻我妈我妹授意我办理户口名簿的线索.

其实核心逻辑只有在我妈与我妹有没有同意我申请补助?

如果同意,那作为申请补助的必备要件补办户口名簿,自然也在<<概括授权>>中.

如果不同意我申请补助,那理由为何?

我妹於Lin对话纪录中是明确委托我向相关单位申请补助的,白纸黑字!

至於起诉状所称,本人趁母亲意识不清时,在我妈未亲自同意下,竟藉机补办户口名簿云云,亦非实情..本人手上有相关视频证明当时我妈能主动感谢我的付出等,还能笔谈,未见任何意识不清情况.

再者,本人申办补助进度皆有於群组回报.

而补办户口名簿事後,我妹亦在群组中向本人讨要.显见我妹与我妈亦知户口名簿是申请补助必备文书,可疑义!

且补办户口名簿後,申请补助并未通过,因此对我妈并没有任何实质上的权利变动.

就算补助有通过,那补助金也只能汇入我妈名下的帐户,而帐户之存簿,印监与提款卡皆非本人掌握不然何需挂失?因此我并图利动机.

经过季律师的梳理後,我是在自信获得母nV<概括同意>下,依照母nV的委托,才进行补办户口名簿,本人并知法犯法之故意.因此"有伪造或变造行为"不成立.

补办之户口名簿并未能使用於任何补助上,没有改变母nV任何法定权益.自"足生损害於公众或他人"之要件.

感谢季律师为我这纠葛杂的心思,清理出一条清晰可见的康庄大道.

能够得到季律师对我这种小案件倾力帮忙,我只有感恩..

例如连夜为我写抗告状,让我在抗告期限的最後一天,得以在凌晨截止前的最後一刻投递到法院.

还有季律师的助手锺法务,我知道您也是基於良善,一开始就劝我们夫妻放下..

只是母nV执意如此,当我们告知您事态发展後,我相信也是您说服季律师,说明我的状况,怕日後还会有枝节,一定要迎头痛击.

.感谢两位贵人.

於是满怀信心,迎来了开庭的日子.

开庭的那天之前,我跟夫人已经演练模拟了许多次,答辩的态度,言词,关键时间点一一强记..

当然,少不得夫人几顿臭骂..

."白痴!叫你说白话,你偏要咬文嚼字..."

."你动作那麽多,是要去演讲喔!?"

."感情再丰富一点,语调再感X一点~~!"

."把我当法官,眼睛看着我!".

..

...

夫人那阵子看韩剧"某一天"..戏魂上身..

提前到了法庭,直到开庭前,居然没见母nV现身..

又到了开庭时刻,看到季律师穿着法袍,匆匆走来跟我说,她还有其它庭有拖到,她会去跟法官说等她一下..於是迳自走入法庭去找法官了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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